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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千金(三)(1 / 2)

作品: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作者:青雨梧桐|分类:幻想奇缘|更新:2020-12-25|字数:9237字

凝霜回来, 自然是要见见人的。淮安王的双亲都已经过世,现在府上最大的主子就是她爹娘。

但是她需要见一个人。

她还有一个兄长,叫司徒青云。已经成亲了, 是王府的世子, 孩子都已经生了一大堆了。他妻子出身名门望族, 还算是懂事, 只是有些泼辣善妒, 凝霜记得上辈子这个大哥的后院就不太太平, 总是会弄出一些事情出来。

她回来的第二天晚上, 她娘就安排了一场盛大的家宴, 让她见见家人。

她嫂子姓丁, 出身侯门,因为娘家强硬,所以在府上说话做事也十分硬气。大概是因为她太过强硬了,而她大哥司徒青云恰好喜欢柔弱一些的女子,所以夫妻感情有些冷淡。

不过凝霜倒是比较喜欢这个大嫂,性格虽然强势一些, 但是人非常爽快, 不小家子气。

在家宴之前,丁氏就带着孩子过来了。

她已经听说了早年丢失的小姑子找回来的消息。

丁氏牵着孩子走近房间之后, 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孟氏身边的小姑娘, 她看着十分纤瘦, 看着十四五岁,让人惊叹的是她和孟氏在容貌上的相似度,让人一看就知道, 这确实是亲生女儿, 因为两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这位就是凝霜妹妹了, 我一定没有认错,和夫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丁氏先是感叹了一声,这才带着孩子给孟氏见礼,然后放开孩子,走到凝霜面前,亲热地拉着她的手。

丁氏素来是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手指保养得特别细腻,所以一握住凝霜的手,就发现了凝霜的手十分粗糙,她顿时留了个心眼。

“妹妹可算是回家了,可见妹妹是个福泽深厚的人。妹妹长得像夫人,好个俊俏的姑娘!”丁氏笑道。

孟氏对这个大儿媳还是比较满意的,就对丁氏道:“凝霜才刚回来,对府上也不熟悉,你是大嫂,带着凝霜多熟悉熟悉。”

丁氏心中在猜测凝霜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找回来的,孟氏对此只字不提。只不过见凝霜皮肤有些粗糙,手也像是做惯了粗活的人,心里猜想凝霜以前一定过得不算好。

这走丢了多年的亲生女儿刚找回来,孟氏一定心疼得跟个眼珠子似的。丁氏好强,虽然知道女子只能依附于丈夫,要听丈夫的吩咐,丈夫对自己好才算是有依靠,但是她性格强势,不肯对丈夫示弱,眼睛里也容不得沙子,无法强迫自己接受丈夫后院那些个女人。所以她干脆另辟蹊径,跑来讨好婆婆了。说起来,这家里,还是公婆最大,只要她得了公婆的认可,就算是丈夫不喜欢,那又怎么样呢,她已经生了儿子,不管她丈夫后院女人会生多少个孩子,她的孩子才是嫡出,才有资格继承这座王府!

不管这个小姑子难不难伺候,她都要费心讨好才行。

丁氏笑道:“这是自然的。”她亲亲热热地拉着凝霜的手,笑道:“只要妹妹不嫌弃,我平时时间也多,可以陪着妹妹慢慢地熟悉。以后有宴会,我也带着妹妹一块去,让城里的人都知道知道,咱们王府的千金回来了!”

她最后这句话可算是说得很得孟氏的心意,孟氏笑道:“那你要费心多教教你妹妹规矩,多出去看看是好的,你妹妹今年也十六了。”

十六岁的姑娘其实定亲都已经有些晚了,基本上都是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要开始相看了。

孟氏说到这里,隐隐有些发愁。凝霜的婚事将会是一个难题,她虽然是出身王府,但是这么多年走丢,别人都以为她已经没了。现在虽然找回来了,但是孟氏自己都觉得,女儿成长的环境大概不太如人意,贵女该学习的东西她也一样没有学过。孟氏没有问过她识不识字,她先入为主地觉得她应该是不识字的,毕竟连女红都没有学习过。

凝霜看了孟氏一眼,她知道孟氏的意思。她作为王府的姑娘,一旦回来的消息传出去,以后别人宴请的时候,一定会请她的。所以她现在就得开始学习规矩了,别像上辈子那样什么都不懂,出去之后丢了王府的人。

凝霜给丁氏一福身,笑道:“以后就要多加麻烦嫂嫂了。”

丁氏连忙将她扶了起来,“哎哟,自家人,麻烦什么?”

凝霜将视线转向丁氏带来的孩子身上。这是个三岁左右的小姑娘,打扮得十分精致,皮肤瓷白,眼睛水灵灵的。正被婢女抱着,她娘在说话,她也没有哭闹。

以前凝霜刚回来的时候,因为刚进入这种家庭,她十分拘束,就连她娘,她都不敢亲近,更别提什么大嫂了。但是现在的凝霜不是以前的凝霜了。

她呀地一声,看着她那个小侄女惊讶道:“这是大嫂的孩子吗?叫什么名字?”

丁氏见她注意到了自己的孩子,笑道:“她还没有起名字呢,脾气虎得很,我们都叫她喜妹。”

大概是担心孩子会早夭,所以通常爱生病的小孩子都不会先取大名,要等她及笄的时候,才会正式给她取大名,这叫压命。

凝霜笑道:“喜梅长得真乖,快过来,让姑姑抱抱。”

婢女将喜梅抱了过来。

凝霜最开始没有抱她,而是先逗她说话,等孩子的警惕消除之后,才从婢女手中将喜梅接了过来。

喜梅长得是真的冰雪玲珑的十分好看,也不认生。

凝霜从荷包里翻出了一个小东西,这是之前在方府的时候,她无聊之下打的络子,用彩色线编的小鞋子,送给了喜妹。

“这是我自己打的,就送给喜妹玩吧,还请大嫂不要介意。”

丁氏怎么会呢,这个小姑子不仅没有自己担心的那样难缠,看着性格也开朗,还很喜欢她的孩子。作为一个母亲,丁氏当然会喜欢对自己孩子好的人。

丁氏笑道:“怎么会呢,妹妹手艺可真好,这样的小玩意,就算是府上手艺最好的人也编不出来呢。”

孟氏坐在一旁笑呵呵的,她一开始也担心凝霜在小地方长大,会不会太小家子气,现在看来,她是十分聪慧的,果然不愧是自己的女儿。

正说得热闹,一个婢女打帘进来,走近之后,轻声道:“夫人,盼月姑娘来了。”

满屋的笑声戛然而止。

孟氏下意识地看了凝霜一眼,这件事她对女儿是有些心虚的。当年女儿走丢之后,盼月是来接替她的位置的,虽然名字不一样,但是这些年,孟氏确实是将盼月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以慰藉自己失去女儿的心情。

凝霜现在应该是不认识盼月的,所以她笑容只是僵了一下,又恢复了正常,主动问道:“这位盼月姑娘是谁?”

丁氏当然也知道盼月是凝霜的替身,现在凝霜都已经回来了,盼月的位置估计会有些尴尬。她想了想,道:“盼月姑娘是你的表妹,寄住在咱们家的。”

一个叫妹妹一个叫姑娘,谁亲谁疏,一目了然。

盼月在丫鬟出去之后不久就走了进来,她在绕过屏风的一瞬间,目光快速地扫过了房间每个的脸,然后将目光锁定了凝霜。

但是也很快就将目光移开,盈盈走过来之后,先是见礼,然后才将目光对准了凝霜,笑道:“这位妹妹没有见过呢。”

凝霜昨天中午才回家的,她不知道也属正常。

孟氏亲自道:“只是你的凝霜表姐,谢天谢地,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是找回来了。”

盼月脸上很有层次地出现了不同的表情,先是惊讶,而后是不敢置信,最后才变成了惊喜。

她激动地上前两步,拉住凝霜的手,目含惊喜,“天呐,竟然是凝霜姐姐!”她转头看向孟氏,“姨,我每每去灵山寺陪你上香,都会给凝霜姐姐祈福,盼着她能早日被找回来,”她双手合十,念了一句,“感谢菩萨!”

盼月以为自己表演得很到位,这惊喜看着好像是真的。孟氏本来担心她会因为凝霜回来而排斥凝霜,现在见她这样惊喜,心落下了一半,笑道:“是啊,感谢菩萨。”

这是孟氏想要看到的,所以她不觉得突兀,但是在丁氏看来,盼月表现得过了些。她心想,每回上香都要祈福?只怕是祈求菩萨不要将人找回来吧,毕竟要是人不回来,她就是王府的姑娘,人要是回来了,她永远都只是表姑娘了,就连孟氏给她准备的嫁妆,估计都要往后靠。

而盼月也感受到了凝霜手心的的粗糙,她不自觉地移动了一下手指。心中有些窃喜,看来这辈子一切还是都没有改变,凝霜还是那个小山村长大的村姑,就算她出身王府又怎么样呢,她什么都不懂,她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这样的人,就算是王府嫡女又怎么样呢?还不只是个草包?

她笑盈盈地正要在说点什么,凝霜突然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她看着盼月道:“表妹,你别摸我的手了,我的手不及你的细腻,我小时候过得苦,不像表妹一样命好。”

她这话说出来,房间的气氛顿时就凝住了。

李盼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直接将两人最尴尬的地方在初次见面就摆到明面上来。她这话显然不是喜欢李盼月才说的。

孟氏听了之后,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李盼月和凝霜。

即使现在凝霜穿着很好看的衣裳,但是从气质上来说,确实输从小养尊处优的李盼月一截,李盼月一看就知道她出身好,浑身的娇气,而凝霜则没有,她背脊挺得笔直,身上也没有什么娇气,即使穿上了这身以前给李盼月准备的衣裳,她看着还是跟这里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孟氏也说不出这种气质像什么,不是那种穷苦人家的姑娘身上通常会有的小家子气,具体是什么,孟氏说不上来,以前也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受过。

孟氏看了一眼李盼月,她娘家早就败落了,现在就是一个空壳子,要不是因为还有王府这宗姻亲,只怕连骨头都被人啃得一点都不剩了。孟氏的兄弟们都不太成器,分家之后,更日渐式微,等到了李盼月他们这辈,更没有什么有出息的子弟。

当初孟氏想回娘家要个孩子,李盼月的娘十分有远见,赶着趟将女儿给送上门来让孟氏瞧。孟氏在娘家没有瞧上,最后还是李盼月比较得她的心。

李盼月家更是个小门户,若是李盼月没有长在王府,以后只怕也是嫁个很普通的男人,将就能将日子过过去,好的就不要想了,这时候的婚姻都讲究门当户对。

这些年来,她对李盼月也没有再好了。李盼月的衣食起居,完全是参照王府姑娘的标准来的。

她本来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养了这么多年,说对李盼月没有感情是假的,但是若是让她做个选择,当然会不假思索地选择自己的女儿。而从女儿这番话中可以看出,凝霜不太喜欢盼月。

李盼月笑容也僵硬了一下。她也很清楚,凝霜对自己的态度会影响到孟氏对自己的态度。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凝霜会在第一次见面就对他露出敌意。

李盼月脸上的笑容顿时褪下,连忙道:“凝霜姐姐别担心,我知道有一种药膏可以保养手,坚持使用,不出一年就可以养回来了。”

凝霜笑道:“倒不必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去做这种无用的事情,我手粗糙,是因为我干活养活自己。我从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养活自己,并且将自己养活到这么大,要不是因为勤劳,我现在估计都见不着父母了。我这手虽然有些难看,但是它养活了我,我并不嫌弃它。”

李盼月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言论,说实在的,她甚至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从来不知寒冷饥饿,也就不知道靠自己养活自己是什么样的经历。

她笑了笑,“说起来是这样的,但是都说手是姑娘家的第二张脸,好看一些,走出去别人看着也好呀。”

孟氏和丁氏听了凝霜的话之后,心里却是别的想法。

孟氏甚至有些恍然大悟。

她一直担心女儿之前的成长环境会对女儿不利,她听了凝霜这番话之后,却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凝霜或许之前的生活没有这样富贵,她干粗活,但是她无依无靠,靠干活养活自己,本来就没有什么好丢人的。是她们作为上等人太久,都将劳动百姓当成了下等人了而已。

丁氏阅历比李盼月这种没有吃过苦头的小姑娘来说,虽然也没有吃过苦,但是她阅历足,更能理解凝霜是什么意思。

虽然她也觉得作为一个高门贵女,外形条件十分重要,手也确实能说明一个人的生活条件。但是她心里很佩服小小年纪的凝霜竟然有这样开阔的胸怀,而且她说这番话的时候,脸色十分自然。

看着凝霜,丁氏突然觉得,或许这个小姑子,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样单纯。

她是个聪慧的姑娘。

“我觉得不需要。”凝霜笑道,“当然这对表妹来说,大概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了。对我来说无关紧要,我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说读书习字,最不济也能学学女红,以后给父母做双鞋子,我觉得这些都比花时间和心思去做什么手部保养有意思得多。当然这些都是我的一些拙见,表妹不必在意。”

李盼月只能尴尬地笑了笑。她心中惊讶不已,上辈子见到凝霜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她当时非常的羞涩,脸红成了虾,几乎不太抬头看人,也不敢说话。

可是这时候的凝霜大不一样,她不仅昂首挺胸,看人的时候,还会看着你的眼睛,她说话的时候神采飞扬,一点都不像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她的心一沉。她都重生了,该不会凝霜也重生了吧!

可是她转念又觉得不太可能,就算是以前的凝霜重生了,也不可能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上辈子的凝霜直到离开王府,都一直是没有长进的样子。

孟氏听凝霜说要将时间花在女红上,目的却是为了给父母做双鞋子,顿时笑得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