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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彻底沦为全网黑的康某柳(1 / 2)

作品:反派影帝她今天也持美行凶了|作者:潇潇藜|分类:现代言情|更新:2021-04-29|字数:2080字

“某位康老师的脑回路明显有问题吧。什么时候雇凶伤人都能定义成正当防卫了。哪国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人家慕云小哥哥逼你什么了?怎么伤害你了?明明是你一直在伤害别人吧?”

“建议康老师去看看脑科吧!”

“迫害妄想症是病,得治!”

“温馨提示,本次直播不适合没有辨别是非能力的未成年人观看哦。康老师这一番慷慨激昂的台词实在是太毁三观了!”

“好家伙,我直接一个好家伙!你给人家泡菜下药不算伤害。你在网上恶意造谣诋毁人家不算伤害。你雇凶伤人,这还不算伤害。反而是人家伤害了你?!这是什么奇葩的脑回路!”

“楼上的,康老师的意思大概是,我一次次伤害你却没有让你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反而是我,两次进了维安局,导致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创伤。”

“啊,这……楼上是康老师肚子里面的蛔虫吗?”

法庭上面。

金牌律师秦牧直接被康以柳那一番颠倒黑白的胡言乱语气笑了。

他不屑于对康以柳这种极度自私自利,而且三观扭曲到了极致的人多说什么,直接对法官大人说道:

“法官大人,鉴于犯罪嫌疑人毫无悔改之意,甚至态度恶劣、咆哮法庭,并且对我的当事人恶意言语攻击,我建议一定要加重对于康以柳的处罚,这样才能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法官大人对康以柳那扭曲疯狂,歇斯底里的样子,特别是他刚才说的那些颠倒黑白的谬论十分反感。

他点了点头开始宣布判决结果:“经本庭调查研究,被告人康以柳雇凶伤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虽然对本案受害者慕云、罗辰、宋连山没有产生直接伤害,却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令三名受害者倍感压力。”

“根据华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法规,本庭现进行如下判决。对被告人康以柳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应向被害人慕云、罗辰和宋连山支付误工费、精神补偿款,共计31750.36元。”

看到康以柳直接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网友们大呼解气。

“看到康老师被绳之以法,终于出了一口恶气。”

“这就叫做咎由自取。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自己作死。”

“怪不得圣经里面说,嫉妒是七宗罪之一。嫉妒的人简直太可怕了。”

“希望康老师在里面好好劳动改造,重整三观。”

“希望康老师在里面好好劳动改造,尤其要好好劳动,赚够买假发头套的钱。”

“楼上假发头套的,笑死我了。”

“希望康老师好好劳动改造,别偷懒,赚够去看脑科的钱。”

“啊,这……楼上比刚才假发头套的那位还狠!”

“希望康老师好好劳动改造,别偷懒,在里面多学习,重点学习一下刑法和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