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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女娲(2 / 2)

作品:除灵者传说|作者:除灵者写me|分类:玄幻魔法|更新:2020-12-23|字数:2559字

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

二是具有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13]

女娲的地位时有变化,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据说原因有三:

一、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

二、传说中伏羲、女娲既为血亲又为夫妻,均为一家人,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具在三皇之中;

三、《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神农、黄帝三皇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可,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之后是父系社会,以男为尊,所以在三皇之下。

女娲神话中,从最初的女娲化神然后到女娲化万物到女娲造人、补天,这一系列的功绩都是在天地对立的状态中展开。女娲之前是无天无地无人的状态。自女娲诞生之始,她先以身化神,神的出现导致天的诞生,然后女娲以身化万物,紧随着万物的出现,地也出现,这个时候天地一片祥和。[15]

《山海经》、《楚辞》、《说文解字》等秦汉典籍对女娲记载可以看出,女娲自身化成了万物与神族[16],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中古神陨落后身体器官化为万物(与诸神)的思路一致[17]。由于后来的盘古神话[18]及其它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也有身体化生万物与诸神的内容,这项肯定也更增加了几分可靠性。把女娲与各国记录的古代创世神话进行比较,实则这种描述表示创世之始,未有一切之先,神用来创造的材料只能是自己的躯体。[19][20][17]

学者们从《山海经》、《淮南子》、《楚辞》、《风俗通义》、《水经注》、《独异志》、《太平御览》等古籍的研究中得出结论,认为神话传说人物之一的女娲,最突出的业绩是“抟土造人”、“炼石补天”、“制笙簧”和“置婚姻,合夫妇”等。但有一点却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就是民间活态神话传说中所反映的女娲是世间万物的创造者。

在中国许多地方,都流传着女娲正月初一造鸡,初二造狗,初三造猪,初四造羊,初五造牛,初六造马,初七才造人的传说。有的活态神话还说女娲的肉体变成了土地,骨头变成了山岳,头发变成了草木,血液变成了河流,就像创世的盘古大神一样。这些活态神话传说,乃是古老信仰在当今民间的延续,值得人们格外重视。

古人认为鸡、狗、猪、羊代表春夏秋冬四季,牛、马代表地和天。所以班固《汉书·律历志·上》中才说:“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这是把正月初七叫“人日”的来源之一。许慎《说文》中也强调指出:“娲,古之神圣女,化育万物者也。”这就是说,女娲不但是炼石补天的英雌和造人的女神,还是一个创造万物的伟大的自然之神。[21]

而根据《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的记载,女娲伏羲造物之时已有天地,但仍是一片荒芜,于是伏羲娶女娲,生子四,命名万物。[22][23]

三皇传说

相传风衮部落的华胥氏外出,在雷泽中无意中看到一个特大的脚印,好奇的华胥用她的足迹丈量了大人的足迹,不知不觉感应受孕,生下伏羲。伏羲人首蛇身。伏羲也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一说姐弟[24][25]),为华胥氏走婚所孕(华胥氏所处母系社会后期)叫做女娲,号曰女希氏(有蟜氏[26])。《诗·含神雾》:“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又《帝王世纪》载:“燧人之世,有巨人迹,出雷泽,华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于成纪,蛇身人面。”《宋书·符瑞志》也说:“大昊庖牺之母,居华胥之渚,履巨人迹,意有所动而生大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