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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抽离(2 / 2)

作品: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是鶸|作者:接卡口|分类:玄幻魔法|更新:2021-01-23|字数:142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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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年的时光,足以让一棵小树长成参天古树,而周仲谋行经的地方就是如此。※%頂※%点※%小※%说,原本的城市化为废墟,在没有了人类的活动之后仅仅几百年,城市就变成了森林。沿着河流行走并不是经常能遇见废墟,不管怎么说几百年前的大灾变已经改变了地形,这条河很可能是过去的河流改道或者干脆就是新出现的河流,所以逐水草而居的人类城市在河道范围内并不算多。这地方属于荒野,大灾变之后险峻的地形与浓密的森林以及里面到处都是的野兽,这就使得除了那些盗匪或者拾荒者之外根本不会有人来——如今的大陆人口并没有恢复到六百年前那么多,也完全没有垦荒的人口压力可言。

这个世界的野兽有些跟地球上是一致的,比如猫科犬科熊科什么的,偶蹄目奇蹄目也是有的,但是具体的种类倒是比起地球上要多得多。“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整个新生代六千五百万年的进化种类统统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真是生物学家与古生物学家的升天之地.......”周仲谋看着从眼前飞快地跑掉的比狗大不了多少的始祖马,颇为开心地说道。说起来这些生物在大灾变之前根本没有出现,那时候也就是普通的一些地球上能够见到的或者混合的生物而已,没想到六百年前大灾变之后这帮东西就这么出现在了大地之上......

“我越来越相信这个世界是神创的世界了.......”周仲谋嘀咕着这样的话,同时相当赞叹地看着树林外面距离大约一公里左右的草原上那头猛兽。作为一个男人,周仲谋天生就喜欢那些凶猛而充满了力量之美的猛兽——他现在看到的就是在地球上新世出现的巨型短面熊。看着这个几乎跟自己变身之后的脑壳相差无几的外貌的猛兽。周仲谋虽然很明白自己变身之后比起这头站立时候高达四米的猛兽还要强大壮美。但是他还是非常感叹于猛兽的力量与凶猛之美感。“多么美丽而凶猛的野兽!”

当然还有一些美丽的野兽存在——比如作为巨型短面熊猎物的野牛。站立肩高超过两米的巨大野牛。虽然大陆上并不如雷米雷特岛那样充满了奇幻色彩,但是那种蛮荒的气魄还是让周仲谋为止深深着迷。“我觉得这比起地球上已经要壮观太多了......”看着稀树草原上漫步的乳齿象群与巨犀群,周仲谋如此感叹道。

在大陆上,起码在周仲谋所在之处,是野兽们的乐园,自然也是如今的野人周仲谋的乐园。现在的周仲谋足够强大,在行走之时根本就不畏惧任何猛兽——他自己就是其中最大最强的猛兽。走了一段路之后,这家伙干脆设法将身上的东西统统塞进了空间。自己变身成为了漆黑的猛兽游走在大地之上。一时之间他倒也不急着寻找人类聚居点,反而是在这个荒野之上游荡了起来。

这里地形相当复杂,原本是波旁王国的国土由于大灾变的缘故,隆起了全新的山脉,但是也有一些原本的山峰已经崩塌成为平地,这里整个地形由过去也算是开发得相当不错的工农业人口相当多的繁华之地直接变成了如今的蛮荒大地。周仲谋倒是如鱼得水,毕竟变成了野兽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相当简单了不是么——最起码吃饭用不着烧熟,大号之后好像也用不着擦屁股......

这头双足直立起来高达八米以上的巨大猛兽,刚刚打倒了一头乳齿象,正在撕着胸腹部的象肉就好像一头真正的野兽那样啃食着——自从异变之后。周仲谋发现他原本变身之后庞大的胃口有了明显的减少,现在的他如果变身成猛兽。一天也就是需要十到十五公斤的肉类就能维持。“这点胃口甚至也就是跟狮子老虎相差无几......”

虽然他算是成了野人,而且对于在荒野上游荡充满了兴趣,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逐渐靠近了人类的城市。就在这一天——说起来周仲谋已经忘记了自己登上大陆过了多少天,他看见了远方隐约的城市的阴影。周仲谋恢复了人形,再一次穿上了普通的短衣加上斗篷,手里拿着一把工兵铲,走向了远方的城市。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大约在距离这个城市五六公里的时候,周仲谋发现了人类活动的踪迹。最明显的就是出现了道路,虽然这个道路就是泥巴路,但是两侧的植物可以明显看出这是被砍伐过的。周围没有一个人,看来这个方向并不是这座城市的交通要道。周仲谋回头看了看,“倒也没错,这个方向出去唯一能够去的也就是荒野......”当距离拉近到了三公里左右的时候,周仲谋看见了明显的有过火焰焚烧痕迹的平整的地面,上面种的植物周仲谋倒也认得那是小麦。而与之相衬的就是在这些田地的边缘有着篱笆,而当中有着三五幢石头与茅草搭建的房屋,从窗口之中周仲谋还能看见躲躲藏藏地冷漠的农夫的脸。而更远一点,周仲谋还看见了高高的风车,这一切都代表这里就是一个典型的类似于中世纪的农夫小屋。

终于能够清晰地看见城墙,周仲谋看着这个高度不超过三米的石头城墙,嘴里嘀咕了一句:“看上去还挺有钱的,居然能造石头城墙。”城门这里有几个拿着长矛穿着破烂的锁子甲的士兵在看守,他们非常警惕地看着周仲谋。很明显这里来来往往的人口有限,这些守城门的士兵多半认识这个小城里的每一个人,那么他们看到周仲谋这种外来人自然非常警惕。周仲谋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城,他反而是站到了一边仔细地打量这这个城市。一股非常荒谬的感觉涌上了他的心头,好像就在不久之前,也感觉好像是在几百年上千年之前,他也曾经这样穿着掩饰身份的斗篷,站在一座小城的城门前东看西看。“这就是轮回?”周仲谋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不明所以的万般感觉一时之间都涌上心头。这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他好像老了......

这确实是一座小城,三米高的城墙并不都是石头建造的——在五六十米宽的正面石墙再度延伸出去的地方就是用大木头扎起来的带有尖刺的篱笆,大约将几万平方米的“城市”给保卫了起来。出入城门的人口不多,周仲谋所见的在十多分钟的时间里大约也就是一个人,所以那帮士兵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周仲谋从怀里摸出了一枚光光的银币,然后走向了城门。

这个城门其实也很可笑——大约两米多高,宽度差不多有三米,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城门,但是顶部挂着一个木头做的门栏,看上去是可以用绞盘放下来的。城门口的士兵虽然十分警惕,但是当周仲谋交付了一枚银币之后,这几个家伙倒是一点也没有阻拦他进去——虽然这帮家伙说的话有点听不懂......(未完待续。。)

虽然从城门这里就能看见里面,但是周仲谋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个城真的很小而且土得不行。∽↗頂∽↗点∽↗小∽↗说,一条满是尘土的大路,两边是石头垒就的房屋,还有大车上堆积的干草之类物资。城里的人不算多,就周仲谋看见的大约也就是几十个人,或许房屋里的加上来会有几百个人?在大路上能看到的最为干净整齐的只有两幢房子——一幢看上去就是教堂一样的房子,还有一幢看上去似乎是本地的市政厅跟贵族老爷居住的合二为一的大房子。

这种城市顶天了只能算是一个市集,但是面粉店、面包店、杂货店跟铁匠铺子倒是一应俱全,而且这里的铁匠铺子里面就挂着也算是明晃晃的刀剑——在这个地方这一类的武器买卖似乎非常正常。周仲谋看着正在铁匠铺里工作的铁匠,看这个家伙用力地捶打着一块铁团,“差不多就是大刀片子的材料水准......反复折叠锻打,也算是折叠钢吧。”周仲谋如此想到,看上去这个铁匠的手艺一般,墙上挂着的武器也就是一些单手剑跟单刃刀之类的东西,而且周仲谋光靠肉眼看都可以看出这些武器的重心有着小小的偏差,没有仔细地调整过——虽然不算怎么影响使用,但是会让人在使用的时候更容易疲劳。

周仲谋曾经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手艺人,锻造武器也算是一把好手——在千年之前。只是他现在完全没有打造武器的兴趣,反正他现在能拿出来的工兵铲的钢口比起这种折叠钢武器要锋利而且耐用太多了。“只是......算了,还是试试看吧。”虽然兴致不高。但是周仲谋稍微想了想之后还是走到了铁匠面前。给了他一把银币买了一大块生铁然后说要借用他的工具一会儿。为了在后面的路途上便于伪装。工兵铲这种奇形怪状的玩意还是算了,入乡随俗滴拿把刀剑什么的也不错。

作为前武器锻造工匠,周仲谋有着足够的力量来锻造这块生铁,他反复地加热铁块然后锻打,将铁块塞进燃烧的木炭之中烧红然后锻打。在强悍的力量与精准的控制之下,这块铁迅速地被锻打成均匀的钢片。周仲谋反复地折叠锻打钢片,他并不想用复杂的夹钢或者包钢技术来打造武器——因为这个实在是比较麻烦一点。周仲谋准备反复折叠之后干脆就来个表面渗碳硬化处理就算完事。虽然多少年都没有打造过冷兵器了,但是身为杰出的金手指武器大师来说。他天然就能十分准确地控制武器的重心——最适合自己的重心。打造出来的武器算是一把简单的双手剑,他也没想要锻造得多么华丽,平直的剑身与弧线优美的剑尖,还有位于剑刃中部的微微突出的三角刃,最后就是看上去工字状的剑脊,这把剑比起那位铁匠铺子里的刀剑真是优美太多了。这把剑的长度大约是一米四,其中剑柄的长度大约是三十公分左右,周仲谋仔细地用特别的软木削出了握把套在了剑柄上,同时展开的护手也用多余的材料打造了简单的带有小钩的一字型护手套在了剑上。经过了用砂轮开刃然后淬火退火之后,这把大剑在周仲谋用磨石细细地打磨与抛光之后露出了美丽的云纹——这是多次折叠锻造之后形成的花纹。这证明了这把双手剑是难得的利器。一边的铁匠已经看呆了.......

周仲谋也没理睬他,他找了铁匠铺里必备的硬皮子。用铆钉链接成了一个特制的剑鞘,然后用软皮仔细地在剑柄上缠绕,最后周仲谋满意地将这个在她看来算是玩具一样“粗制滥造”的双手剑挂在腰间——作为身高一米八五左右的男人,周仲谋在这个城里好像没看见比自己高大的人。对于能在短短的半天之内锻造出这样的利器的人,这个普通的铁匠是完全看不透的,而且他也不敢惹,反正周仲谋已经给了足够的金钱,足以让他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了。

翻起斗篷的周仲谋腰间挂着大剑,笔直地走向了已经看好的店铺——那里挂着锁子甲,比起铁匠铺里那种左右根本不平而且大小完全不匀称的锁子甲,看上去不知道要强多少。这个世界同样对于这种锁子甲还有半身甲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限制,但是在金钱上已经让大部分的平民不可能去幻想自己买一个锁子甲什么的——就这样一件长度只到腰间的锁子甲居然就开价十五枚金币,比起购买了生铁而且还租用了铁匠工具才花掉的四十枚银币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款——当然如果周仲谋把自己刚刚打造好的这把双手大剑拿去卖的话,由于是美丽的花纹大剑,这种精工品起码也是三十枚金币以上的价钱......

金子的话,周仲谋并不缺乏。毕竟所谓的塔勒金币大小也就是跟地球上的一元硬币一样,这样的重量周仲谋直接用一块黄金抵了帐。在斗篷里披上了锁子甲,周仲谋倒是找到了一点角色扮演的乐趣——事实上这家伙完全不需要这种锁子甲,他的肌肉比起这个甲估计防御力还要高多了......由于这家伙身材高大,原本也算是能够披到大腿膝盖跟手腕部分的锁子甲在周仲谋看来也就是到腰间跟手肘部分,对其他人来说算是全身甲的玩意对他而言就是个半身甲。周仲谋纯粹是出于一种扮演**才买了这个没啥用的锁子甲,“既然甲跟刀剑都有了,那么还缺啥?哦!对了!头盔,还缺个头盔。”

既然都突然有了扮演的兴致,那么周仲谋绝不介意扮演得更加像一点。头盔这种东西,他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内衬锁子甲外披斗篷的样子,决定还是用简单的皮盔来解决。皮盔的话其实还是挺好买的,卖锁子甲的地方就有。周仲谋选了一顶合适的头盔之后还有空想了个问题:“看起来好像我这种身材的也不算少来着,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脑袋从比例上来说比较大......”用皮做的头盔,那气味可不太好,不过周仲谋倒是有法子——反正他的空间里有着从超市里打劫来的皮革清洁剂,这玩意的气味很不错......

不过是半天的时间,一个新鲜出炉的中世纪普通双手剑佣兵就出炉了。“作为一个角色扮演者,看起来我应该还需要一头交通工具。”准备用角色扮演来让自己不至于无聊而且比较放松一点不去考虑那么多年以来的生活以及失去的宝贵东西的周仲谋还是让自己的思维集中到了交通工具上——他可没啥兴趣靠步行。

而作为中世纪而言,这个世界的马其实相当多。虽然数量不少但是其实价格也不便宜,一匹三岁的公马,能看得过去的话价钱起码也要十枚金币——如果这样换一身行头的话,其实单从佣兵的角度上而言是不太会有好像周仲谋这种充满了不协调的佣兵的——全身行头五十五枚金币的锁子甲双手剑佣兵......大凡能够装备这些东西的双手剑佣兵通常都花这一样的钱买块地好好过日子了......(未完待续。。)

骑着马的周仲谋离开了这个城镇,他甚至懒得去记这个城镇的名字。±頂點小說,从另一边出来之后倒是跟他进入的地方不一样,看上去这里应该是通往“内地”,所以道路远比周仲谋过来的地方好,而且可以看着道路一直绵延到视线的尽头。

一路上他信马由缰地思考着,过去周仲谋曾经用什么乱七八糟的左德.阿格穆德鲁姆之类的假名行走世间,而米莎也一直只叫他左德。但是他现在想起这个简直是无法再度思考下去,疼痛的感觉不是在于**,所以他放弃了所有过去的名字,直接为自己取了一个叫做“斯雷德盖米尔”的假大空假名。

在周仲谋所到的原本是波旁王国的地方,看上去这些城市完全不如大灾变之前那么多。他骑着马沿着道路走了一天,路上居然一个行人也没有,同时也没见到其他的城镇——倒是农夫的小田庄看见了几座,但是一样在外面看不到什么人。“要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这条路上早就该跳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货色了。没想到现在的世界居然已经凋敝到了这个地步。”周仲谋想着这个问题,胯下的马倒是不紧不慢地沿着道路前进。说起来这个世界现在的马比起周仲谋记忆中千年前的有着魔力血统的战马已经不可比,那么多年下来它们的血脉已经稀薄到极点——不过即使如此,耐力跟忍受饥渴的能力依旧在周仲谋记忆中地球马之上。

一天的时间里,这匹马驮着大约是八十五公斤体重的周仲谋加上他身上的甲,再加上武器的重量差不多要有一百公斤以上。但是就是这样这匹马也没有露出什么吃不消的样子。总是不紧不慢地前进——时不时地来个小跑步。也就是周仲谋停下吃饭的时候喂了小半袋豆子。然后喝了大约三公升的水。地球上的马耐力可没那么好。就周仲谋这个样子,现在也不能说是光鲜亮丽了——现代帆布做的斗篷上已经落满了道路上的尘土,再说这种布料看上去也不是那种绚烂的样子,现在的他可以说自己算是一个普通的行人了。

夜晚的时候也简单,将马拴在路边的树上,丢一袋豆子,然后将现代社会里搞来的塑料折叠水槽展开,去河边用帆布水桶打满水喂马。然后周仲谋自己则是升起了一堆火,直接将一大块石头烤干了之后当做座位坐着,就这样在时不时的瞌睡之中度过了漫漫长夜。

不过第二天倒是给了周仲谋意外的惊喜——他终于遇见了山贼。也说不好到底是山贼还是附近想要捞一票的农夫,反正这帮家伙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手里拿着的除了看上去带头的那几个家伙是单手剑或者斧头之外,其他几个人手里干脆拿的就是除草的大镰刀跟粪叉子。这些人都相当肮脏,身上也没有披甲,“哎,不对。还是有人穿着皮甲的。但是你这个皮甲是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都破烂成了马甲了,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认出这是皮甲。”

周仲谋骑着马。看上去一个人就是肥羊,这帮匪徒很明显没有注意到斗篷下面的双手剑。这也难怪。周仲谋本来就挎在腰间,剑柄部分突出在前方,而后面的被斗篷遮住,看上去更像是一根棍子。这群家伙围了过来,甚至还在大路上拉起了拒马。他们嘴巴里说的话,周仲谋一句也没有听懂,不管怎么说大概也就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这一套罢了,只是看他们的举动好像还不是正常的山贼土匪那套要钱就不要命,要命就不要钱的盗亦有道这样,“似乎是准备打死我之后捡尸体......”周仲谋笑得不行。

也不准备用骑兵战来搞定那帮家伙,周仲谋的马可不是战马,顶天了也就是一匹普通的驽马而已,这样的马当然能够欺负这群穷逼,但是为啥要这样做?乐趣何在?所以周仲谋下了马,这家伙一边向着对方走去,一边就用一种电影里看来的装逼动作拔出了腰间的双手剑。由于是花纹钢,所以大剑的表面并不是银白色的亮色,在阳光下并没有反射出什么靓丽的光芒,但是阳光下清晰可见的仿佛云龙一般的花纹,无不证明了这是一把何等锋利的武器。

这群土包子匪徒看不懂武器的道道,但是他们能够认出武器的样式——双手大剑可不是什么随便能看见的铁片,能用这个的最起码力气是有一把的。而且他们同样看见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身材高大,而且拔剑的时候斗篷展开,露出了里面穿着的半身锁子甲。踢到铁板了......带头的手里拿着单手剑,身上穿着皮甲的男人已经开始后退了,而那群手里拿着粪叉子跟大镰刀的家伙也好像受惊的鹌鹑那样缩在一起,眼看着就是要转身发一声喊大家跑路的样子。

“你们跑了可不行,你们要是跑了。我的乐子上哪里去找?”周仲谋说的话,那群文盲应该也听不懂,就好像现在的周仲谋几乎听不懂他们的乡下土话一样。双手剑的战技对于周仲谋来说那真是娴熟之极,金手指的武学智慧之下,他斩击的动作可以说是行云流水一般,而且非常随意——对付一群土匪而已,用不着多么认真。花纹钢的双手剑确实极为锋利,在周仲谋的神力操控之下切开人体并不比切黄油生涩多少。沉重的剑刃用极快的速度斩入人体,在胸部这里将带头的匪徒直接砍成了两段。花纹的剑刃上就连一滴血都没有留下。横斩、竖劈,杀死眼前这些可怜的土匪用不了多少力气,周仲谋也没把他们当做是什么——在他的眼里,这不比游戏里的npc怪物好到哪里去,搞不好还不如npc,因为没有经验值可以拿......

因此他们的求饶毫无用处,反正周仲谋也听不懂,不过他也懒得去追那些跑得快的。所以到了最后除了倒在地上的九具尸体之外,其他的几个人都及时地跑掉了——估计吓破胆的他们以后会有一长段日子不敢在公路上做生意......(未完待续。。)

“果然不出所料是穷鬼。∷頂∷点∷小∷说,”周仲谋想着这个问题,手里的大剑现在被他当成了一根棍子,挑开那帮倒霉的死鬼尸体上的衣服,当然最后的收获就只有几个铜币以及一些破旧的农具与几把老旧而保养不善的单手剑。至于难得的皮甲?早就被周仲谋的大剑连同人体一起砍成了几块。虽然周仲谋的马不是战马,但是看来胆量却是不小——这匹马并没有在这种单方面的屠杀中受惊,而是踱到了一边去啃树皮去了。

牵回了自己的马之后,周仲谋也不去管地面上的尸体——反正如今这个世界植被茂盛而人烟远不如六百年前稠密,自然有着大把的动物会来解决路面上的尸体......他自顾自地沿着道路继续前进,路上倒也看见了远处的田野跟散落的农庄,“看来八成那些土匪就是从这里出来做生意的。”那些农庄看上去就是穷鬼之家,破破烂烂的也难怪里面的主人要靠拦路打劫来改善生活。

随着周仲谋越来越靠近应该是人烟比较多的地方,路边的森林与荒野也变得越来越稀疏越来越少,而那些小农庄跟庄园也越来越多——从原本两三天才能看见一些变成了一天能看见好几个。而这个环境好像也越来越脏......周仲谋不止一次看见所谓的农夫的屋子是跟兽栏连在一起的,“难怪那帮农夫比起他们的牲畜干净不了多少......”他这一天看见了这段日子以来唯一能称得上是城市的地方。

一路上来往的旅客并不多,而且互相之间都有着深厚的戒心。而到了这个城市附近的时候,来往的旅客方才轻松了不少。而且就好像海里浮现的鱼群那样。突然之间就人多了起来。前方的城市有着石头的城墙。高度也差不多有着六米,而从城门这里看过去,里面的房子也清一色都是用石头修筑的。这个城市的面积可比周仲谋第一个看见的那个连名字都不记得的小城大太多了——就周仲谋的估计,差不多有着五到六平方公里的城区面积。而在城外同样有着连绵的房屋,有石头的也有木头的,甚至还有用泥巴跟茅草造的“窟”。周仲谋随便估算了一下,这个城市的居民少说也有个五六万。

不过这个城市内外倒是肮脏不堪,真正的典型地球中世纪那种欧洲城市。过去的辉煌——罗马时代的辉煌早已经在愚昧中消失。就跟地球上同时代的欧洲城市一样——六百年前的炼金魔导文明时代也已经成为了传说,那个时代每座城镇都必然有着的下水道在这个城市里根本就没有——这是一座泛着恶臭的城市......起码在小巷子里是如此。

周仲谋皱着眉头骑着马进了城,作为一个有马的男人,他在这个地方可以称得上是中产阶级,斗篷遮住了他的脸,门口的卫兵根本看不见他那嘲讽的脸,只顾着点头哈腰地接过几枚远远超过所需的银币然后就放周仲谋进了城。主干道上用石板铺就的道路,来来往往的人倒也不少,这个年代的异界人就连衣服都是一副中世纪欧洲的样子,不过看上去过去的魔导炼金文明年代好像也不是全无痕迹残留——起码在大部分的饮食以及部分生活习惯上面。比起欧洲中世纪来说要发达多了。眼尖的周仲谋也发现这个城市里是有着所谓的清洁工存在的——跟中世纪欧洲的农田不一样,周仲谋在路上不止一次地见过这里的农家沤肥池。而且他也看见了城里的清洁工收集着粪便运送出城,看起来是准备卖给本地农夫的样子。因此这个城市里虽然臭,但是应该比起历史上欧洲的粪堆城市巴黎什么的应该还是好多了。

这里的面包房只要你肯花钱,不含泥沙而且发酵良好的黑面包还是能够买到的,就连白面包也不是没有,而且甜菜糖比起同时期的欧洲来说要发达得多——起码在供应上面没啥问题,应该说这也是过去时代的遗产。周仲谋买了一堆黑面包,放在一个袋子里挂在马身上,然后他买了一些用香料腌好并且用松木熏制的猪肉,同样挂在了马身上。他在城市里让马儿随意地在街上走动,双眼打量着左右的店铺。

店铺不多,但是种类相当齐全,当然这里的武器店还是很多,在冷兵器的制作上,这里比起同时期的欧洲也要更为发达——路边的武器店跟铁匠铺里很多大剑、战斧以及锁子甲什么的就这样挂着任人挑选,甚至周仲谋在一堆弓箭之中还看见了从大到小种类相当齐全的十字弩——这东西在欧洲同时期可是禁制民间私藏的玩意......而板甲也不是没有,就周仲谋所见这个世界的板甲普及度比起地球要高很多,“看来遗产在武器方面应该是残留最多的——或许这也是因为战乱不断而且野外有那么多的猛兽横行的缘故?”周仲谋在想着这个问题,不过他倒是不准备买板甲,但是他准备挑选一副比较透气而且舒适的手甲,同时可能的话买一套皮或者布制的马甲,披在自己的马身上以提高一点马的生存能力——虽然不是战马而且只能算是驽马,但是这匹马倒是卖相不错,算是高头大马。“说起来也不知道雷米雷特岛上的那群半人马怎么了?说起来这帮三米高的家伙光靠着自己的马身体应该就是眼下最强壮的马匹了——还是没有之一的那种。”半人马那堪比最重型的冷血马的体型,在这个年代确实惊人。“就是不知道它们能不能适应大陆上的生活......”不过周仲谋的感觉里,觉得成年或者半成年的半人马应该能在大陆上生活,虽然魔力浓度差不多已经算是空白,但是这样大小的半人马应该不需要魔力也能正常生存才是。

任凭自己的思想信马由缰,周仲谋很随意地左右看着。“这里的武器锻造技术还不错么,不过好像我没看见花纹锻造技术?哎!这个......”他跳下了马,大步走到路边一家武器店里,看着墙上的单手剑。“夹钢.....真是精巧的手艺。夹钢剑。”而这个店里也有着他需要的东西——用厚帆布缝制的覆盖在马颈部以及前胸的马甲。而与此同时,周仲谋也注意到了门外的介绍所——上面的贝尔字应该是佣兵的意思。(未完待续。。)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大陆上国家林立,互相之间为了各种理由战斗不休。○所以出卖自己的生命以获得生存的佣兵一如千年前那样在世间游荡,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都喜欢用佣兵——比起正规军来说他们比较省钱,而且也省事。各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正规军团,但是边境的冲突或者长期的战争之中总是会有兵力不足或者不值得出动正规军团的情况,那么就是佣兵们出头的时间了。有些有名的佣兵团也会在长期效力于某个国家之后获得收编,成功地上岸成为国家的军团,那么大家都有个饱饭有个前途。而就算是当流浪的佣兵团,那么起码比起农夫来说他们还有着“自由”。

就佣兵来说,通常情况下他们的单兵战斗力比起一般国家士兵要强点,不过大部分的新入行佣兵活不过三年......而现在周仲谋看起来时隔上千年之后又要成为佣兵了。成为一个佣兵其实很简单,自己备有武器,然后随便报个名字,接下来就能够自由组合成为一个佣兵了——单人佣兵极罕见,多数都是互相组合成几十个人的团队——不过想要成为稍微有点保障的中型佣兵团的成员,那也是要进行入队考核的。

这个城市叫啥周仲谋到了现在才想起来打听,好在这个叫勃艮第的城市也不算难记,周仲谋主要在酒吧里喝了一大杯酒之后就灌了一耳朵的情报——虽然这些变种的贝尔肯语言颇有点难懂,不管怎么说周仲谋也算是老古董,他所会的贝尔肯语在这个年头算是古代语言。很多单词都已经不用了。不过语法还好没有什么太大变化。所以说他还是努力地听懂了不少。除了知道这个城市叫做勃艮第之外,还知道了这个城市算是白鹰王国森林省的省会,算是方圆两百多公里之内最大也是最繁华的城市。至于这森林省多大有多少城市——这个似乎是所谓的军事情报,一般买醉的平民百姓还真的一无所知——这帮家伙从生到死也就是活动在方圆几十公里之内,对于几百公里之外的地方根本毫无概念。

不过旁边的商人给了周仲谋答案,在他请了那个商人喝了几杯然后结结巴巴地胡扯了一通之后,商人告诉他森林省算是白鹰王国之中相当大的省,也是某某——这里周仲谋没听清。某某公爵的封地,而且在白鹰王国之中算是颇为富裕的省——较大的城市有十几个,都是上万人口的。不过这个省跟灰熊王国接壤,上百年以来一直都在边境有着战争,似乎都是围绕着几个堡垒的所有权发生反复的拉锯战。听到这里,周仲谋也算是了解了为何这里会有佣兵集会所这种东西的,原来很多佣兵团就在这个省会征召新丁,然后通过游走于上层之间以获得雇佣。

当佣兵的人在森林省内不算多——不管怎么说这个省算是比较富裕的,一般农夫起码能混个半饱,所以卖命当佣兵就不是什么好选择了。而至于远途而来这里报名当佣兵?这个年代的人可没有那么生猛。长途旅行是一件要人命的事情。而且如果想当的话在本地就能当——再不济也能当一个佣兵的副业,土匪。不过话是这么说。周仲谋看来来往往于集会所的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也有个十几号人,他一口喝光酒,直接就牵着马走了过去。

自带马匹的佣兵不多,所以这也是个巨大的筹码。而当周仲谋抽出自己的武器的时候,很多围观的佣兵都吸了口冷气:“花纹钢的双手大剑.......”这样的感叹声在这群也算是老手的家伙中响起,而看着周仲谋抽剑的动作,很多老手就明白眼前的这个穿着半身锁子甲披着斗篷的男人绝对不好惹。周仲谋现在的样子是身高一米八五的男人,在外面那群营养不良的农夫跟小市民面前算是高大的壮汉,但是在那些营养良好的贵族或者从小食用足够肉类的佣兵世家中的家伙之中,也就算得上是高大男人而已。现在这个一米八五的男人很轻松很随意地将全长一米四五的双手大剑单手给挽了个花,这种控制的腕力已经能让佣兵中的老手知道这个男子的力气与技巧都是非常出色的。

不过测试还是需要的,这决定了这些佣兵团愿意出多少雇佣费。不过跟里不一样,不会有一个什么大剑师之类的来对打测试,而是搬出了几根原木,让周仲谋用自己的大剑将它们砍开。“也对,战场上就是要看刚正面。什么奇技淫巧都是渣渣!”周仲谋笑了一笑,双手握住剑柄,跨前一步。一步踏下的同时,扭腰带动手臂,力量从大地上起来,一路沿着腿与腰到达手臂,大剑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面,然后前方并排的三根原木同时被切开——这可没有什么纹丝不动的特效,上半截的原木直接就滑落了下来。切口十分平滑,周仲谋收剑之后自己看了看切面,感叹了一句:“我现在已经如此之**.....”不过这个是用汉语说的,其他人听不懂。

作为佣兵之中需要技巧与勇气的双手剑士,他们的雇佣费是最高的之一——因为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是击破对方战阵的锋刃,尤其是面对对方的长枪阵的时候。佣兵们不是国家军团,他们几乎养不起所谓的全身具装甲骑的骑士重骑兵,所以起到了重骑兵的突击作用的是双手剑士——这一点在国家军队中也有反应,双手剑士在国家军团里同样列名在枪兵与剑盾兵之上,与骑兵并列,仅次于重装骑士。而周仲谋这种技巧与力量兼备的双手剑士——还是带着自己的马的,自然获得了一个相当高的雇佣价格。“每个月五枚金币么。挺不错的啊。还有战时津贴,甚至还有军功折算奖励,这个世界的合同倒是蛮完善的。”周仲谋看着手里的合同,上面的条文很明显是他所习惯的“古”贝尔肯语法,看来在这个上面还保留了不少过去的事物。其实这也是坑人用的,绝大部分的佣兵不存在这种文化水准,他们能看懂自己的名字就最多了,而当给周仲谋合同文本的男人发现眼前的这个双手剑士能够看懂条文的时候,他立刻用合同有些小问题的借口给周仲谋换了一份合同......

当然这也让周仲谋的身份更加神秘了一点,当他放下斗篷的时候,大家看见他的相貌跟在场的人有所不同,黑色的头发跟深褐色的眼睛与象牙色的皮肤在这个大陆这个地域相当罕见,而身上穿着锁子甲,手里拿着花纹钢的大剑,还有着自己的马这几点就让他的身份更加神秘——一般的佣兵可没有那么多钱。而他能看懂这些古老的文字条款,这就让这里的人对周仲谋的身份有了更大的误判,“起码也是某个地方的贵族后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