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军机的研制,是有一系列默认的法则的,比如说,即使是美国提倡使用竞争机制,从优选择,依旧有其他方面的考虑。
比如,在F-35的竞争阶段,还有波音公司的X-32验证机,但是,最后波音公司落败,除了X-35的性能的确好那么一点点之外,还有更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搞X-35的洛克希德公司,只有军机项目,一旦军机项目失败,那洛克希德公司只能吃屎去了,而波音公司,还是全球顶尖的民用客机的生产商,失去了军机合同,他们照样能活得很滋润。
所以,最终合同给了洛克希德,这也是看在洛克希德研制的其他的军机的基础上,美国空军对洛克希德的好感很强,因为在F-117时期,洛克希德公司就已经显示出来了他们的优势,进度不会拖延,同时成本控制能力也很强。
可惜,最后的事实证明,当洛克希德公司成为了唯一的军机承包商之后,他们也玩起来了资本家的游戏,彻底地让F-35成为了一个烧钱的游戏。
同样的,还有B-2,本来,洛克希德公司以为自己搞出来了F-117,深受美国空军的喜欢,按照道理,也应该让自己来接着研制B-2了吧?
结果,很意外地,美国空军宣布诺斯罗普公司中标,让人大跌眼镜!
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诺斯罗普公司已经后续无机了,作为F-5战机的制造商,诺斯罗普公司成功地销售到了很多国家,当诺斯罗普公司改进出来了F-20,想要复制F-5战机的神话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后续乏力了。
为了补偿诺斯罗普公司,美国空军把这个大蛋糕给了诺斯罗普公司,当然,他们后来也后悔了,诺斯罗普这个项目,严重超支,最后搞出来了20多亿美元一架的天价轰炸机!比黄金还贵好几倍!
本来美国空军打算装备近200架的,到了最后,发现只能装备21架!
这些,都是后话了。
B-2轰炸机项目,最早可以追溯到75年的时候,美国空军为了能够突破苏联人新一代的S-300等防空系统的拦截,决定研制新的隐身轰炸机,当时叫做军刀穿透者。
之后,洛克希德、波音和诺斯罗普都相当感兴趣,但是因为提当时美国空军提出来的数据太苛刻,为了应对这种在成本和技术方面的严峻的挑战,空军鼓励航空航天企业间进行合作。于是出现了两大竞争阵营——洛克希德和罗克韦尔团队,诺斯罗普、波音和凌-特姆科-沃特团队(LTV)。
几年之后,一直到了81年,美国空军宣布诺斯罗普成为ATB合同的赢家,飞机编号B-2,并签订了6架试飞用机和两架静态测试机的初始合同,外加127架生产型轰炸机的意向订货,计划在1987年达成初始作战能力。从此,先进轰炸机,花落诺斯罗普。
因为是三个公司合作的,所以,也进行了分工,诺斯罗普负责制造前中央机身和座舱,飞机前后缘以及控制翼面,另外还负责最后的总装和计划的整体协调。波音负责制造后中央机身和弹舱,以及外翼段和起落架。LTV负责制造包括发动机舱在内的机翼中段和尾喷口。总装在加州帕姆代尔美国空军42号工厂4号场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