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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白眼狼5(1 / 2)

作品:女配锦绣荣华(快穿)|作者:沉云香|分类:幻想奇缘|更新:2022-04-28|字数:6409字

宁蓁蓁的长发盘成一个髻, 穿着一套浅天蓝色的套裙,脚踩着的是平底鞋,走在腾达大厦门口的红毯上。

她现在肚子里有孩子, 自然不会穿什么高跟鞋, 这样走路才保险。

保安用芯片卡开了电子闸, 宁蓁蓁走在大厅里,赵助理拿着她的文件夹跟在身后,本来有职工在说说笑笑, 注意到了总裁过来,都不自觉压低了声音。

“沈总好。”

“沈总早上好。”

公司里其他人打招呼,宁蓁蓁都是点点头, 走进了专用电梯,到了十九楼。

保洁阿姨仔细地用吸尘器把短绒毛毯清理干净,就连红木长桌也是一尘不染, 宁蓁蓁坐在转椅上,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有沈芷君的记忆,宁蓁蓁本人也经营过公司, 第一周的工作很顺利。

腾达在民营企业里差不多是一百名左右的排行, 宁蓁蓁不满足于现有的规模, 要做就做到最好。

于是按照沈芷君的记忆,把部分腾达的产业进行整合或者是剥离, 专注于两到三个产业进行深入布局。

腾达的产业涉及的多了, 宁蓁蓁用了一周的时间, 总公司的各部门了解状况, 还去了所有的分公司走了一遭。

沈芷君的观察力很敏锐, 能观察到政策的方向, 好几个行业都是吃到了改革红利, 例如之前的房地产,例如很早就看重了美悦。也有一些行当,是做的不太好的,例如粮油行业,还有矿泉水。

看资产负债情况,还有涉及到的职工和上下游产业,有些分公司能够救一救,就折腾一下,好造出一个高价,起码也多一些钱;至于说抢救意义不大的,直接放出消息,现在就打包甩卖。

腾达的产业在国内五百强里,差不多排名也是100名左右,所以当腾达放出消息,还是接待了不少民营企业的老板。

以前和沈总合作过的老板,觉得这位女强人身上有些细微的变。

过去的沈总是把野心两个人字写在了身上,一双眉毛修的凌厉上扬,她像是一柄开封的宝剑;现在的沈总陡然柔软了下来,像是褪去了武装,露出了柔软,只是,如果想要欺负一下,她就会笑着露出狰狞的利爪,撕开别人的皮肉。

沈总改变了,又好像没有,仔细想想,或许是以前太过于年轻,需要一些装扮,现在她已经是沉浮于商场十几年的老舵手,可以不用过去的伪装。

宁蓁蓁基本上一个多月就忙着这些事,当然还抽空去了一趟菲利斯委托授权在国内建立的私立医院,去检查孩子的状况。

和赛丽·莫汉德的情况一样,移植的三个胚胎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滑落了一个,只有两个存活,不过和赛丽不一样的是,这是一男一女。

此时随着受精卵不断分裂,一部分已经形成了大脑的雏形,神经组织也在飞速扩大,通过四维彩超,可以看到身体分成两个大部分,像是两只小海马。

两个小海马偎依在一起,让宁蓁蓁看着四维彩超笑了起来。

金发的主治医生说道,“女士,您的身体状况很好。”

孩子的发育很好,体重目前也并未增重,因为胚胎着床的位置靠后,按照医生的说法,就算是怀着龙凤胎,怀孕六个月的时候,身体都不会有明显变化。

在六月一号,新租赁了位于郊区的鼎华大厦,从此以后,腾达就有两个中心店,深市和京都作为两个辐射中心点,产业向外延伸。

腾达到了京都的这个消息,郑成建是等到事情敲定以后才知道的。

在知道了消息之后,又查了一下相关消息,郑成建给沈锦书打了一个电话,“宝宝,你爷爷来京都了,你奶奶之前听你说红薯干好,特地又做了不少,你什么时候在宿舍啊,我给你带过去?”在郑家,沈锦书的小名是宝宝,因为锦书这个字,是沈家父母起的,用的是“云中谁寄锦书来”这个典故,但是在郑母看来,这个名字很晦气。

红薯干这玩意以前肯定是看不上的,但是现在小女生讲究减肥,这种高纤维的食物重新流行起来,只是网络上买品牌店深加工,糖和脂肪的含量高,自制就重新受到了推崇。

郑成建知道比有钱肯定是比不过沈芷君,他就在这些小细节着手,效果还不错,沈锦书还是挺亲近他的。

沈锦书已经在外公外婆那边说了周洲的事,现在父亲打了电话,正好就想要把周洲介绍给自己的父亲。“爸,那我过两天回家一趟吧。我有事要和你说,到时候顺便拿红薯干。”

郑成建问道,“你是要说腾达搬总部的事吗?”

沈锦书反问道,“腾达搬迁了?搬到哪儿了?”

旁边的周洲本来给女友拎着包,另一只手拿着奶茶,听到了沈锦书的话,心中一紧,开始留意起来沈锦书和郑成建的话。

“就在京都。你妈没和你说?”

“没有啊。”沈锦书想了想,继续说道,“反正我也不怎么关心腾达的事啦,专业不对口,搬就搬了。”她对着男友一笑,眼睛没心没肺地弯着。

郑成建说到了这里,都口干舌燥起来,用手扯了扯衣领,“这可不一样,我看网上说,腾达要设两个中心区,一个还在深市,还有一个在京都,前段时间还卖了一些产业,好像有大动作。”

沈锦书可感觉不到父亲的烦躁,直接说道:“好啦好啦,我对这些不感兴趣,爸,你还有别的事吗?”

郑成建深吸一口气,想着果然还是得当面谈,就顺着最开始沈锦书的话说,“宝宝,那你要和我说什么事啊。”

“我等到……”本来沈锦书想说等到见面再说,结果周洲搂住了她,在她的面颊上轻轻一啄,手指点着电话,意思很明显,让沈锦书就在电话里说谈恋爱的事。

沈锦书的眼睛瞪大了,用嘴比划着,“现在?”

周洲笑了起来,点点头,又亲了女友一口。

沈锦书被男友撩得不行,笑着说道,“爸,我谈了一个男友,本来是想当面和你说这件事。”

“那就直接带过来。”郑成建直接说道,“你的眼光,爸很信任,肯定是个好孩子。我很想见见。”

郑成建的马屁可以说是拍得沈锦书心花怒放,笑得像是一串铃铛叮咚作响,“你去不去啊……”她还和周洲开玩笑,“我爸说很想见你呢。”

周洲也非常关心腾达的事,笑着说道,“我都听书书的,不然就今天去吧,择日不如撞日。”

沈锦书对着周洲说道,“可是,等会还有电影啊。”

郑成建知道了她的男友就在旁边,连忙说道,“电影晚点看也没关系,爸爸很久没见到你了,不如直接过来吃饭,今天家里有螃蟹,小龙虾,还有乌鸡山药汤。我对宝宝的男友很感兴趣,不行不行,就必须得是今天,别看电影了,晚点再看,要不然你爸今天晚上都睡不好觉。”

沈锦书被郑成建的语气逗乐了,“爸,哪儿有你这么夸张。”

“我的宝宝都有男友了,我这个当爸的肯定要看一眼,我不知道还好说,知道了肯定要见一见,要不然我去你们学校宿舍楼下?”

郑成建这样说,周洲也愿意去,沈锦书就直接说道,“爸,那我和周洲等会就过去。”

挂断了电话,周洲就表现出了要见岳父的忐忑。

“你放心。”沈锦书挽住了周洲的手臂,“我爸特别疼我,刚刚他还夸我,说是很相信我的眼光,我喜欢的他肯定喜欢。”

“我的女友这么好,我猜到了肯定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周洲攥着沈锦书的手,“郑叔疼你,但是不代表会喜欢我,毕竟我把他的小公主抢走了。”

沈锦书被周洲哄得很高兴,笑着说道,“我爸这个人很老实,只说实话的,你放心,他干很多事,都特别在意我的感受。”

“例如?”

沈锦书:“例如,当年我妈很忙,我爸还停职了几个月,去深市追我妈,就是因为想给我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闹着要爸爸妈妈在一起,所以我爸就顺着我了。不过,你也知道结果了,我妈事业心太重了,不愿意复婚。”

周洲和沈锦书一边去商场买见面的伴手礼,一边询问起郑成建的更多的事。

周洲很早就知道沈锦书的抚养权在沈芷君那里,他更多的是关注沈家的事,对郑成建了解的并不多,这个时候仔细听着沈锦书的话,分析起来郑成建,并且在心中通过这些事件,勾勒出郑成建的形象。

周洲在见到了郑成建的第一眼,就明白了,为什么沈芷君第一次见到自己,就脸色不太好看。

郑成建四十多岁,没有中年老男人的那种油腻之气,头发乌黑茂密,穿着衬衣西裤风度翩翩,加上还有一身好皮囊,看上去像是三十多岁的成功人士。

周洲穿得没有那么老成,毕竟他只是大二的学生。五官也和郑成建并不相似,但是两人的神情有些相似。

总是试图观察周围的环境,试图通过微表情解析出一个人。

周洲的从小爱好就是观察人,所以他很清楚人与人的不同,也因为这种能力,被夸高情商,交际能力很好。

在他认识了沈锦书,就利用了这种能力得了沈锦书的喜欢,现在看着郑成建,他敏锐地察觉到他们是一类人。

所以沈锦书的那些话去掉了美好的滤镜,事实应该是有些不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