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政治?
政治就是当他人为你而死时,你要记得给他人立一块碑,然后传颂后世,让所有人都知道,为你而死的人可以永垂不朽。
如此一来,才能有源源不断的人心甘情愿为你而死,颂扬你的统治!
现在李维正在做的事情就是如此。
他给希腊地区正名后,又以为希腊民族增添人口为名,往那里迁徙巴尔干各地的平民。
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当巴尔干各族涌入希腊半岛后,连语言都很可能不同的巴尔干各族,将会让希腊民族彻底在历史上消亡,更不用说幕后还有李维政府这个推手。
或许是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伊斯坦布尔战役结束后,奥斯曼帝国并没有屈服求和,李维仍然得到了全面战争系统的奖励提示。
增加了足足100点荣耀值!
而整场战役,李维仅仅损失了一千人左右的洗脑士兵,还是在平定希腊兵变的时候折损的。
毫不夸张的说,伊斯坦布尔战役的胜利,是希腊兵团和附庸仆从军打下来的,卡尔带领的十二军团最大的作用就是镇守胜利果实,和充当威慑用的督战队。
当然,伊斯坦布尔战役结束后,在英国为首的欧陆其他国家的宣扬下,整个欧洲乃至西亚地区都知晓李维政府的军队对附庸仆从军有多么残酷!
督战的方式是成建制的屠杀!
并且这个消息还在向中亚和美洲地区扩散。
这就是掌握舆论权的好处,受限于制海权,李维政府只能在自己的地盘上控制舆论。
李维将这一百点荣耀值都投入到近卫步兵中,近卫步兵总数一跃达到464000+!
并且新扩编的部队兵源全部来自日耳曼民族,毕竟中欧地区人口稠密,并且民间还有不少失去了工作的雇佣军和想要赚取军费的地痞流氓等人渣。
除此之外,李维政府对统治区内的不法之徒也采取收编态度,平日里先养着,需要的时候则会进行洗脑训练。
当然,挑选的都是不法之徒中的青壮。
选择这种人群对统治区内的社会生产不会造成太多不良影响,至于奥斯曼战俘,基本上都沦为劳工苦力。
李维政府治下虽然没有奴隶制度,却从来没缺少过奴隶,只不过这些奴隶都从属于政府官方,采取集中式管理。
主要从事重体力劳作和种地。
李维政府开发的集体农庄,可是闻名欧洲。
当然,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质疑的声音,‘污蔑’李维政府麾下的集体农庄之所以收成好,是因为埋下过大量的尸体作为肥料。
集体农庄确实有将不‘遵纪守法’的奴隶处决埋入土里当肥料的行为,但跟‘大量’绝对不沾边。
真要是拿人当肥料,李维政府哪来那么多劳工奴隶?
伊斯坦布尔战役结束后,奥斯曼帝国和神圣同盟虽然还处于战争状态,但双方的军事冲突却告一段落。
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忙着舔舐伤口,训练新军,李维政府则忙着罗马帝国的重建和李维登基的事情。
当然,李维如此无视奥斯曼帝国的战争威胁,也跟奥斯曼帝国损失惨重密不可分。
在伊斯坦布尔守卫战中,奥斯曼帝国已经拿出所有的力量,仍然败北,并且是毫无悬念的惨败,失去伊斯坦布尔变得更加虚弱的奥斯曼帝国,自然不会给李维政府带来威胁。
为了让罗马帝国的名号实至名归,李维选择在重新恢复君士坦丁堡名号的原伊斯坦布尔城池中,举行登基大典。
这一刻,李维不得不感谢奥斯曼帝国的伊斯坦布尔守军,正是伊斯坦布尔守军的提前投降,才使得伊斯坦布尔的皇宫和核心地带没有遭到太大的战争破坏,不像外城区和内城区那般,已经看不到几栋完好的房屋了……
1805年1月初,李维在君士坦丁堡(原伊斯坦布尔)登基称帝,称的是罗马皇帝!
在欧洲,罗马才是正统!
神圣同盟帝国的统治者有资格称之为皇帝,就是因为带了‘罗马’二字。
李维上辈子历史上的拿破仑大帝,其实并没有被当时的欧洲各国认可,而拿破仑称帝的法理也只是‘民选’,而不是罗马正统。
哪怕拿破仑一直想要让自己成为罗马正统,为此不惜绑架教皇。
当然,正统这东西,都是需要强大的国力支撑的,当初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弗朗茨能迅速建立奥地利帝国取而代之,并且得到认可,就是因为国力。
以及继承了神圣罗马帝国的法统。
国力李维已经有了,四次反法战争早已证实,现在李维自然有资格窃取罗马正统名分,哪怕半个欧洲都在反对他!
如果不是李维占领的地盘足够大,估计整个欧洲都在反对他……
李维登基后,立刻给自己的洗脑军队再次正名,成立罗马帝国近卫军。
十三军团隶属于帝国近卫军中,军旗仍然是黑龙。
不过李维政府的国旗则变更为罗马帝国曾经的双头鹰。
黑龙军旗代表着李维起家时建立起来的荣耀传承,双头鹰国旗则代表着罗马正统。
当然,无论是军旗还是国旗,说白了都是给别人看的。
本质上没什么不一样。
帝国近卫军成立后,也没有改变十三军团的职能和兵力建制。
法兰西军团仍然承担着各地防务,剩下的十二军团作为野战部队随时待命。
李维的头衔前增添了一个罗马帝国皇帝的名号,法兰西帝国降格为法兰西王国,李维在法兰西地区的头衔也变更为法兰西国王。
毕竟皇帝的名号只能有一个。
头衔的最后,则增加了一个希腊总督区的保护者。
就此,李维的头衔变得更加丰盛:
罗马帝国皇帝
法兰西王国国王
皮埃蒙特地区和萨伏伊地区的领主(这两块土地不是法兰西传统领土,是后来通过侵略战争吞并的)
意大利王国国王
瑞士联邦的仲裁者
低地国家的保护者(低地国家指比利时王国与荷兰王国)
莱茵同盟所有省份、领地、自治市的统治者
奥地利王国国王(包括原奥地利帝国的皇冠领地、波西米亚地区、摩拉维亚地区、克罗地亚地区、捷克人与斯洛伐克人的聚居地等)